部门利益阻遏创新发展——评“自制飞机试飞违法”之说
2007-04-29 08:47:11.0
首先请看民航总局怎么说的:以下摘自今晨中华网新闻(好象转自晨报)
民间自制飞机,“离地”就得申批
    
    “不管造出来的算不算‘飞机’,只要‘离地’就要申请,否则就是违法。”日前,国家民航总局航空安全办公室副主任王照明告诉记者,现在民间自制的飞机,大多数试飞都是违法的。
    
    “我们对这种精神是支持和鼓励的,但必须在政府的引导下进行。”王照明说,如何去引导民间自制飞机,在实施上面临很多难题。他解释说,我国法律规定的适航标准,是从超轻型飞机开始的。“对运输机、客运机等都有一套完整的适航标准,再小到超轻型飞机也有,可是很多民间自制飞机连超轻型飞机都算不上,这块的适航标准是空白的,没标准也就没法去监管。”
    
    王照明说,民航总局关注的是公众航空安全,很难再分出精力加大民间自制飞机的监管。“不是我们不想管,毕竟民间的东西自发性和不可预见性太大。像谭成年,他不出事的话我们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人在从事相同的事情,我们很难统计。”


据我所知,民航管理的现有法律制度大多是由民航总局草拟的,民航总局在草拟这些法律是根本没有考虑民间创新活动,只是图谋以法律的手段控制民航事业;而且,我们看到王昭明已经表态民航总局无力支持和监管民间的航空器创新活动,那么试问,你管不了的事情为什么要去界定为“违法”?我们都知道运十下马也是民航总局干的,那么我们要问,民航总局代表谁的利益?


从种种迹象来看,太多的政府部门忘记了自己的使命,忘记了应该“为人民服务”。我们要说,对这些部门应该进行改革,对这些部门应该进行监管,对这些部门应该加强审计和监督。

我们呼吁,人大应该进一步发挥监督政府部门的功能。我们呼吁,对政府机构编制的改革应该提速。从这一点上,前一段时间关于卫生制度改革的大讨论,以及国务院在卫生制度改革方面最新的做法使我们有理由相信,以卫生制度改革为试点,以卫生部脱离卫生行业利益为出发点,我们的政府将成为更有效的政府、更能代表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政府、更成功的政府。

让我们满怀信心、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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